平顶山市第四十四中学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有效遏制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河南省教育厅等九部门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基一﹝2016﹞991号)和2020年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是保障未成年人平安健康成长,维护正常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共建平安文明校园的重要举措。全校各部门,特别是各年级班主任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依法依规治校,扎实做好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工作。学校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方案,强化教育管理,注重源头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防控可能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要进一步加强警校共建工作,与学校驻地派出所继续建立警校共建制度,及时防控可能发生的校园周边欺凌和暴力事件。
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景艳伟
副组长:王玲、高凤林、肖东兆、王华伦
成 员:张树军、杨新奇、肖 华、魏继领、温兆阳、肖振华、张秋丽、焦 伟、闫巍、华鹏飞、吴艳培、安戈英、邱敏香、马尚武、张丁方、张毅、孔亚非、滕金伟及各年级班主任
专职负责人:肖东兆、肖华、温兆阳
举报电话:0375—3380177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学校采用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严肃校规校纪,优化教风学风,完善管理措施,规范学生行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学校各部门和各年级班主任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措施,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推进依法依规治校,共建无欺凌无暴力的平安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责任部门为学校办公室、教务处、综治办、政教处、教研处、团委、工会、各年级班主任,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负责做好欺凌和暴力事件发生后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组织安排相关会议和督查督办。
教务处:具体督促中小学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督促学校开齐开足安全教育课、法治教育课、心理健康教育课等,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
综治办:结合学生特点,强化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做好学校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
政教处:做好学校学生日常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学校、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好善后工作。督促学校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强化校规校纪教育管理。负责调查处理发生在中小学生之间的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好善后工作。结合典型案例,集中开展预防中小学生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
教研处:将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纳入校长和教师培训计划,提高学校防控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能力。
团委:切实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弘扬公序良俗、传承中华美德。指导家长做好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工会: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风师德建设,严禁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做好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将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对教师的考核当中,加强对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学校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全程监督。
各年级班主任:做好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学生知礼仪、明是非、守规矩,做到珍爱生命、尊重他人、团结友善,不恃强凌弱,加强对学习困难生、单亲家庭学生、留守儿童的关爱和帮扶。对学生全面开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预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指导家长做好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
三、完善措施,加强防范
1.提前预防,消除校内隐患。学校要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并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校长(书记)是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做好事前预防工作,一是开展好排查工作,建立详细的帮教学生台帐,列入重点监督教育对象;二是开展好“严禁管制刀具进校园”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疏导、化解工作;三是开展好课中查课和课间行政值班行动,加大专项巡查力度。积极开发校本德育课程,将德育目标融入各学科课程,促进德育和智育、体育、美育有机融合;按照自主、多样、公益原则,指导学生社团建设,支持学生自主管理。
2.加强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加强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开展内容健康、格调高雅、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提高校园整体文明程度,提高学校治理水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坚决杜绝殴打、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利用法治教育园地、安全课、思想政治课程、法治报告等多种形式增强学生法制意识,让学生知法、懂法、守法;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教会学生面对暴力欺凌行为时的策略和勇气;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疏导;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对家长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增强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优化家庭教育环境,提高家庭教育质量。进一步加强校规校纪建设,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发生在校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犯罪的中小学生,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设立校长举报箱,鼓励师生大胆举报违规违法事件或信息。
3.严格把关,杜绝外来隐患。进一步加强校门安全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出登记制度,健全外来人员联系制度,严禁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对在学校周边逗留的闲散人员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反映的安全问题,认真调查了解,及时与本校驻地派出所联系,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学校门口张贴驻地派出所报警电话,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第一时间报警。
四、及时处置,做好善后工作
欺凌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现场处置,必要时及时报警,预防二次伤害。有伤情的要立即现场紧急处置,并迅速通知有关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共同参与救治、共同协商解决。认真调查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形成公正公平的调查结论。按规范程序应对社会及各类媒体的问询或采访报道。
2.强化教育惩戒威慑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按计划进行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警示教育。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必须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警示谈话,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3.实施科学有效的追踪辅导。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对遭受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帮助,及时开展相应的心理辅导和家庭支持,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恢复正常学习生活。
2021年2月22日